丛林法则产生不了创新
导读:中国软件为何产生不了创新?本文作者由“360与金山的口水大战”事件有感而发,透过反病毒行业所暴露出来的丛林法则,一叶知秋,追溯正羁绊整个中国软件产业的创新之弊。文/段海新记得曾经问一位在日本网络安全领域工作的朋友,日本安全界有没有出现过类似中国近期几个厂商的口水战或者恶性竞争,日本有什么样的组织机构来协调企业间的这种矛盾和冲突?他说没有听说过类似的事件,好像也没有什么行业规范组织。顶多...
文/段海新
记得曾经问一位在日本网络安全领域工作的朋友,日本安全界有没有出现过类似中国近期几个厂商的口水战或者恶性竞争,日本有什么样的组织机构来协调企业间的这种矛盾和冲突?他说没有听说过类似的事件,好像也没有什么行业规范组织。顶多只有一个“公正取引委员会”,这一组织是针对所有行业的。一般企业竞争不会直接做自己对手的负面宣传,那样会落得两败俱伤,最后双双被用户唾弃。
那位日本朋友说也许是由于国民性的影响,日本人很少做公开批评(大概批评政府除外)。我想,咱们中国人的老祖宗也给我们留下了“和为贵”的传统,现在怎么变得如此好斗了呢?
说起国民性和传统,我实在自豪不起来。“和为贵”有时只是阴谋家的缓兵之计或者口号,而“胜者王侯败者寇”才是传统。尽管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可是我们的思想和价值观仍然停留在丛林社会。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道德观念都远没有建立起来。
在中国互联网安全市场的丛林里,同样如此,比如发现竞争对手的一个漏洞时如获至宝,利用各种“智慧”或计谋打击对方,仿佛就是提高了自己。
自由竞争本来是可以促进技术创新的,然而我却很少见到国内拿得出门的创新的技术甚至创新的商业模式,大多数都是山寨别人的东西。以中国人的聪明才智,为什么创作不出优秀软件产品?
我觉得这源自两大祸害。
首先,盗版之害。这是中国软件企业没有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有人说,如果WPS不被盗版,求伯君可能早就像比尔盖茨一样有钱了。而事实是金山公司只能靠游戏产业来上市。但多数用户并没有因此意识到盗版之害。比如在微软黑屏事件期间,一些专家、学者、网友打着民族主义的大旗为软件盗版正名。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创造一个尊重知识和聪明才智的环境,才能真正保证民族软件产业健康的发展。
其次,山寨文化。这是中国软件行业的另一个祸害,而这种文化也根植于我们文化传统的骨子里。一种东西出了名,当地很多作坊、店铺或厂家做的都叫这个品牌,但是究竟哪一家是正宗,好像不得而知。几年前听某上市公司高管说,我们计划做一个媒体播放软件,比暴风要好;做一个输入法软件,比某某要好;做一个防病毒和木马软件,比某某要好。我相信他们可以成功,凭借那么大的用户群体,插根筷子也能发芽。更何况,在技术力量不济的情况下,可以把对手的技术人员连同源代码一起挖过来。我常听说美国CISCO、Google等收购了某某小公司,结局是皆大欢喜。可是中国的创新企业却往往被财大气粗、后来居上的大企业挤压得没有生存空间。
在盗版与山寨的双重打击之下,在中国的互联网企业要想创新、发展,何其艰难;创新的知识和聪明才智无法给我们带来财富,于是我们只能像富士康工厂里的工人一样靠血汗来赚钱。
无论从法律、政府、行业协会等多方面考虑,我们也许都可以看到有过类似的努力,但是收效甚微。
市场经济,实质上也就是法治经济。然而,法治手段和政府的行政干预在中国往往很难分清界限。法律相对于技术的发展而言毕竟相对滞后,而且技术上的细节有时法律也很难界定。
再回来看中国的安全市场,常看到网上有人呼吁,当前反病毒行业的乱象是某某政府部门的失职,好像政府一出面问题就解决了。但我觉得从理想意义上说,最适合发挥作用的组织是行业协会。当然中国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完善,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记得有这么一句话评价美国相关产业状况:“奠基于雄厚工业化和信息化革命物质基础上的民主体制、自由信仰、道德原则和法律体制,护航着似乎无为而治却最为规范的市场经济。”所以我们不是没有出路,只是还需要时间。
作者简介:
段海新,博士,CISSP。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教授,中国教育和科研应急响应组CCERT负责人,长期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研究,也是《The Art of Computer Virus Research and Defense》一书的中译者。
(本文来自《程序员》杂志10年08期,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08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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